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绍兴出台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
来源:浙江新闻 发布人:

在许多小区,许多住户喜欢在自家屋顶上改建阳光房或者安装雨棚,但也因此引发了许多争议和投诉。
  为避免此类纠纷,创建“无违建县市区”,近日绍兴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制定了《绍兴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于必拆的阳光房和雨棚做出了明确界定。 
  《导则》将三类阳光房列为必拆类型:一种是落地阳光房,只要是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搭建的落地阳光房,必须一律拆除;在公共屋顶上搭建的阳光房必须一律拆除,即便在规划许可的屋顶花园上,搭建高度超过进出口屋檐高度或搭建宽度超出栏杆外沿的,也一律查处;最后一种是公共平台阳光房,只要是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搭建的,同样一律拆除。
  很多人以为,安装雨棚是为了遮风挡雨,不属于违法建筑。实际上,很多未经审批的雨棚,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同样不小。《导则》就公布了四种必拆的雨棚类型。第一种是落地雨棚,公寓楼一楼的落地雨棚,必须一律拆除;在规划许可的屋顶花园(露台)上,搭建高度超过进出口屋檐高度或搭建宽度超出栏杆外沿0.5米以上的雨棚,也必须一律拆除。第二种是屋顶(露台)雨棚,在公共屋顶(包括平屋顶和坡屋顶)上搭建的雨棚,必须一律拆除;第三种是公共平台雨棚,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搭建的公共平台雨棚,也必须拆除。最后一种是架空雨棚,公共区域离地面2.5米以下搭设架空雨棚(包括伸缩性雨布)的,必须一律拆除;公共区域离地面2.5米以上搭设架空雨棚(包括伸缩性雨布)的,若突出宽度大于1米的,也必须拆除。

  据了解,目前绍兴各级综合执法部门正在积极排查辖区内必拆阳光房和雨棚的情况,并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版权所有:安徽省门窗幕墙协会 2014-2017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1-1207 皖ICP备2021015239号-1 技术支持:安徽三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