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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停产停业企业减免税费,国务院再推三项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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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指出,减税降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等积极效应不断显现。
  会议确定,在实施好已出台措施的同时,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1、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2、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
  3、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发展,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会议要求,已定和新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加强督查推动,各部门都要主动拿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有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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