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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言人:把秋冬季攻坚行动与停产停工划等号不符合实际
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人:

生态环境部20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会上强调,近个别自媒体把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停产停工划等号,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有媒体问: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生态环境部是否担心一些地方会无法达成目标?另外,对于去年秋冬季已经达标的城市,今年目标和措施是否会与没达标城市有所区别?  

刘友宾称,近年来,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上呈现出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的态势。同时也应该看到,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  

刘友宾指出,近年来,为了有效应对秋冬季期间的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秋冬季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这几年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友宾表示,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科学设定的,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一是考虑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二是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三是对于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同时,刘友宾还提出,与去年相比,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调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近个别自媒体把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停产停工划等号,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科学确定治理方案。  

刘友宾称,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待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将进行通报,同时指导重点区域各城市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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