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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人:

近日,黑龙江省工信厅、财政厅和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加大推广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推动产业链生成等3大部分16个方面,推动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政策措施》明确,要按照《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2—2025年)》,支持以哈尔滨为发展核心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为发展示范区,全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哈尔滨市建设超低能耗建筑580万平方米,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分别达到65万平方米,其他市(地)分别达到20万平方米,全省竣工和在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平方米。

《政策措施》提出,要强化规划保障、加大资金扶持、实施容积率奖励、引导合理取费、减免供热相关费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加快拨付监管资金、上浮销售备案价格等举措,强化政策引导。尤其在资金扶持方面,要设立省级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市县政府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吸引相关企业优质资源向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集聚。对新建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600元、既有建筑改造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确定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先行拨付项目补助资金60%,剩余资金待专项验收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据实清算,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发。鼓励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政策,对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本级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在推动产业链生成上,《政策措施》指出,要提升产业层次、强化招商引资、支持企业拓展业务、强化金融赋能、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关键产品生产、重要部件制造、装配式建造等环节智能化转型,运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产品生产经营环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超低能耗建筑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加大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智能运维的推进力度,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低碳建筑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实现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领域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按照我省现行促进数字化、绿色化的有关政策措施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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